□通訊員 張國慶
本報訊 “農藥‘飛’到你家地里是風吹的,打藥過程中我已經很小心了,現在造成的損失不應該由我賠償?!薄安皇悄愦蜣r藥,我家的大蒜就不會枯萎死亡,你應該照價賠償2000元?!蓖跄澈蛷埬掣髡f各的理。近日,鹿邑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因噴灑農藥引發(fā)的糾紛。
王某和張某承包的可耕地相鄰,王某種植小麥,張某種植大蒜。今年3月中旬,王某給小麥噴灑農藥時,因未做好防護措施,導致張某家的大蒜受損,部分大蒜枯萎死亡。后經調解未果,張某將王某訴至鹿邑縣人民法院宋河人民法庭,要求王某賠償其損失2000元。
宋河人民法庭法官受理該案后,為妥善化解糾紛,采用“背靠背”調解方式,告知王某在噴灑農藥過程中應充分盡到注意義務,同時向其介紹了相關典型案例的處理結果。王某認識到了自身的錯誤,表示以后會注意噴灑農藥的方式,避免再次產生糾紛。經法官耐心調解,雙方對600元的賠償數額均無異議,張某當庭撤訴,雙方握手言和。③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