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18年4月26日周口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)
免去:
趙 景、柴國安的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;
劉連忠的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、審判員職務;
胡海英、華學成的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。
掃碼二維碼關注周口日報官方微信
強周社區(qū)
縣市新聞
>>點擊查看更多